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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物业小区 将推行“四公开一监督”
时间:2014-06-19 来源:南宁晚报
 

    你所在小区物业经理是谁?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是什么?公开报修、投诉电话是多少?为提升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增加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透明度,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决定在全市物业管理小区推行物业服务“四公开一监督”制度。

    “四公开一监督”的内容包括公开物业服务人员姓名和岗位: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客服、保洁、保安、绿化、工程维修等主管人员的姓名和照片;公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物业服务费标准、停车收费标准及特约服务收费标准;公开报修、投诉电话:物业企业报修和客服值班电话、城区(开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接受业主监督:市住房局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受理相关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的事宜。

    各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利用小区管理处(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小区主要出入口宣传橱窗、门栋单元楼道及电梯轿厢等显著位置现有的公示展板(栏),制作喷绘展板(或粘胶贴纸),于6月底前完成制作张挂工作。

    6月底开始,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组织对所属辖区内所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逐一检查,落实不到位的小区要及时整改到位。

    温馨提醒

    市住房局监督电话:5646493

    各城区(开发区)投诉受理电话:

    青秀区 5826355 西乡塘区 3105002

    兴宁区 3290056 江南区 4826028

    良庆区 4500081 邕宁区 4792631

    高新区 5816791 经开区 451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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