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印发执行。为继续做好合同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指导房地产行业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帮助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示范文本内容,应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我会决定与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共同举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讲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依据和法律原理,条款要旨解读,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强化对示范文本理解等。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市县住建委(局)、房产局、房管所、交易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理销售商品房的中介机构的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1、培训时间:2014年11月1日-2日。
2、培训地点:南宁市(具体地点及上课时间我会将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培训费用:600元/人(含场租费、授课费、资料费等)。
此次培训由我会与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共同举办,培训费采取现金方式收取,由我会统一代收,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开具票据。
2、请有意参加培训的企业于10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至我会,以便我会做好前期筹备和对接工作。
市房协联系人:张琦 黄庆霞
联系电话:0771-5866330 5516426(可传真) 5516423(可传真)。
市房协办公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37-1号房产大厦A座508室。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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