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建房〔2015〕15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于近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据实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表》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立即对企业人员及开发项目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表》(见附件,电子表格可到邮箱下载:nnzfjkfkgk@163.com,密码:5516426),不得漏项,缺项填“无”,逐页盖章确认,并于2015年6月2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表格报送南宁市房地产业协会(联系人:林洁,电话兼传真:5516426,邮箱:nnsfx@163.com,办公地点: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A座508室)。
二、加强管理,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合法守信经营,并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三、监督检查时间、对象
(一)第一阶段:
1、2015年7月,实地检查市房地产开发一级、暂定级的企业,公示第一阶段监督检查结果。
2、2015年8月,公告第一阶段监督检查结果。
(二)第二阶段:
1、2015年9月,实地检查市房地产开发二、三、四级的企业,公示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结果。
2、2015年10月,公告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结果
(一)监督检查结果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cic.net)和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网(www.gxrea.com)上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查实有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表》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