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一)GC2016-076地块位于五象新区银海大道东侧,桅杆路南侧。宗地号为450108001205GB00036,用地面积为1329.57平方米(折合2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0.41,建筑密度≤38.1%,绿地率≥24.9%,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2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79]的规定执行。 (二)GC2016-077地块位于五象大道南侧。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216,用地面积为3500.06平方米(折合5.25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0.2且≤0.5,建筑密度(上限)15%,绿地率(下限)1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特定区域限高≤12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76]的规定执行。 (三)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 1、GC2016-076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18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2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2、GC2016-077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19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8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竞买人范围 经自治区商务厅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的竞买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9月19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9月19日18时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9月19日18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9月7日8时00分至2016年9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兰宏凯、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5 联系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迪、齐邦龙、黄恒、梁广 联系电话:0771-5609177、5609188、5609196、5609158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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