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南宁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7-006地块位于青秀区伶俐工业集中区,宗地号:450103102201GB00010;实际出让面积91767.59平方米(折合137.65亩);土地批准用途:工业;土地使用年限:50年;投资强度≥4200万元/公顷(折合280万元/亩),产业类型:金属制品业。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且≤2.5,建筑密度≥30%且≤50%,绿地率≤20%;限高≤25米。
工业项目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青秀2016-020号)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为77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括“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信息技术服务;对物流业的投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及材料租赁”(以营业执照为准)。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5日至3月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5日至2017年3月6日17时00分止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3月6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9时至2017年3月8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培、陆云
联系电话:0771-5609195、5609159、5609161(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覃曼丽、谢明花
联系电话:0771-2857015、2856786
联系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5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