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地产企业负责人:
2016年,南宁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协”)继续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会员单位的积极配合,顺利解决了行业内的一些难点问题:
经过市房协与各房地产企业持续不懈地努力,广西于2017年1月23日在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中废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使得“新居配”建设最终得以放开市场。
2016年,市房协联合国家级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宾阳县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开展土地推介活动。成功促成宾阳县与市房协某会员企业开展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助力会员企业“拿地”。
2016年下半年,市房协接到不少房地产企业反映,部分如“赠送入户花园”、“加大花池”、“加大飘窗”等所谓“赠送面积”的设计项目,因违规建设无相应处罚标准,在市城管局城区行政综合执法机关无法办理规划竣工验收(核实)手续,进而影响企业按约交房。由于涉及面较大,市房协高度重视,于2016年10月30日分别向市政府、市规划局发文就关于解决房地产项目规划验收(核实)有关问题进行协调。经多方协调,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于2016年12月30日给予市房协回复:完成了与行政执法机关就发现违规建设的行政处罚相关问题进行了对接研究,明确了行政执法权调整后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此外,2016年出现了燃气公司业务员与企业在签订《居民燃气入户合同》中有强制企业缴纳报警切断系统、配套燃气具费、非定尺波纹管等三项费用的行为。市房协及时与物价部门和燃气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市房协反映的部分企业已被强迫签订合同、缴纳以上费用很重视,明确答复此三项费用的收取以企业自愿为原则,不允许强迫企业缴纳,并表示如再发现有企业投诉业务员强制签订协议,收取不合理费用现象,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决不姑息,并希望市房协以后能积极向他们反映类似情况。
以上问题的解决,不仅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让我们看到,房企以协会作为代表,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企业愿望和诉求所起到的关键作用。因此,市房协的壮大与行业发展是息息相关的。
2017年,我们希望更多有代表性的房企能加入市房协这个大家庭,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推动房地产行业实健康、理性发展。
加入市房协的房企均能享受如下服务:1、免费定期获得我会编辑的行业期刊《南宁房地产》;2、免费受邀参加我会不定期举办的房地产行业精英会,推动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3、免费提请我会向相关部门反映行业热点问题,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难题;4、免费参加我会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土地、项目推介会;5、参加我会组织的对外交流与考察活动;6、优先参加我会不定期举办的培训课程;7、优先在我会的期刊、网站进行企业品牌及楼盘信息展示;8、优先推介参加各类评先活动;9、免费参加其他我会举办的各类行业活动。
会费收入是市房协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也是市房协得以持续、高效地协调解决房地产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力保障。请贵单位按照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费交纳与使用管理规定》交纳2017年会费。现就有关会费收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1、副会长单位 10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 6000元/年
3、理事单位 5000元/年
4、基本会员单位 3000元/年
二、会费交纳日期:
自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
三、交费地址:
1、南宁市园湖北路37-1号房产大厦A座508室
2、联系人:林洁 黄庆霞 徐建花
3、联系电话:0771-5516426 5516423(可传真)
四、银行帐户:
1、帐户名称:南宁市房地产业协会
2、开户银行:建行东宝路支行
3、银行帐号:45001604654050501724
我们已将2016年工作总结、2017年工作计划以及市房协理事会成员名单上传至网站(http://www.nnsfx.com),请贵单位登录查阅,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与我会联系,感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与关注!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