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南宁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7-044地块位于经开区友谊路东面、高岭路北侧。宗地号450105004208GB00070;实际出让面积10414.46平方米(折合15.622亩);土地批准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用于生物医药、机电制造产业等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投资强度≥4200万元/公顷(折合280万元/亩)。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且<3.0,建筑密度>30%且≤50%,绿地率>10%且≤20%,建筑高度≤36米。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净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仅允许项目业主自用,不能分割出售;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在生产性建设用地内,为保证集约用地,对生产工艺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鼓励建设多层厂房;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鼓励和使用标准工业厂房的指导意见》(南府发[2014]31号)。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7-004)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具有标准厂房建设面积在9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经验。上述条件由经开区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29日至2017年8月2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本期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29至2017年8月28日17时00分止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或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8月28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9时00分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喜珍 梁强 联系电话:4894027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宁 陆云 联系电话:5609192、5609159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9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