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履约行为,推进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行业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120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6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36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南宁市房地产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zfjfgk5621013@163.com。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16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南宁市房地产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