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但在暴利驱使下,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打着所谓响应“国家政策”“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制造各种虚假宣传声势,假借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并通过亲戚朋友“口口相传”“熟人介绍”等亲情诱骗方式,致使不少民众上当受骗,参与非法集资。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是侵吞民众血汗钱的“吸血鬼”,给集资参与人及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此,我们提醒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判断是否为非法集资,以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为参考,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同时,非法集资一般同时具备四个特征: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市民朋友们对包装完美、宣称无风险、许诺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要擦亮眼睛,时刻警醒,冷静分析,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意识,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一夜暴富”的神话,谨防上当受骗,陷入非法集资陷阱。我们要增强风险自担意识,谨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损失自担、责任自负,政府不为损失兜底”。在理财行为遭受损失时,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珍惜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中来,主动学习和掌握防范非法集资常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自觉防范、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守好钱袋子。我市已出台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或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门举报。愿我们共同努力,筑牢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防线,铲除非法集资生存的土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一) 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途径:1、拨打电话5538320举报;2、通过电子邮件nncfb@nanning.gov.cn 举报;3、通过“南宁处非专线”微信公众号举报;4、就近到涉案公司所在辖区公安部门、工商部门举报;5、通过信件邮寄举报材料。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2楼,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转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530028
(二)各县举报电话:上林县:5280381;宾阳县:8238100
隆安县:6522473;马山县:6821910;横县:7233762。
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