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管理,指导土地供应科学有序开展,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编制了《南宁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地计划”)。近日,供地计划已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今年的供地计划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落实强首府战略,供应计划总量较历年有所增加,确保各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二是继续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一、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大土地供应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南宁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市本级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2170.59公顷,其中公益性用地计划供应1033.91公顷,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等,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5.1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0.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27.1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47公顷;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应736.68公顷,包括工业用地264.68公顷、仓储用地60.93公顷、商服及其他用地用地77.73公顷、“招拍挂”出让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33.34公顷;另外,结合实际情况,预留400公顷土地用于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加大住房用地供应量,保障人民住有所居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结合我市今年“招拍挂”公开出让计划及《南宁市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五年规划(2017-2021年)》,市本级2020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338.51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5.17公顷、“招拍挂”出让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33.34公顷。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要求,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分类调控目标,精准、均衡供应住房用地。同时,继续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对土地的节约集约管理,深入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确保实现土地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着力盘活存量土地。二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严控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禁止类项目安排供地。三是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和供后监管,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
附:《南宁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