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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新规11月起施行 住房局给您全解读申请指南
时间:2012-09-25 来源:广西房地产信息网
 

限价房能转让吗?

    获房产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

    ●获《房屋所有权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转移房屋所有权要补缴20%市场均价房款

    此前,暂时办法曾对限价房曾作出“限价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规定,而《通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如果是因为继承、离婚析产、法院裁定或判决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定,确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价20%的比例,向南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缴纳相关价款,才能按照商品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之后,如果产权所有人想上市交易,或者购房人需另行购买其他住房情况又将怎么处理呢?《通知》也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如果遇到此种情况,应当按届时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价20%的比例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房转为商品住房后,才能办理相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答疑】

    问:怎么理解“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价20%的比例”?

    答:限价房的价格在土地拍卖时就已经制定,南宁市第一个限价房项目规定的最高售价是4100元/平方米。例如,申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项目周边地段平均房价为6100元/平方米,如房子面积为90平方米,申购人要卖这套房子,就要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缴纳109800元(6100元/平方米×90平方米×20%=109800元)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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