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南宁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中期推进会在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传达了自治区住房保障工作中期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对2013年上半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市长周红波亲自主持了会议并做重要指示,副市长魏凤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南宁市住房局局长黄善武传达了自治区住房保障工作中期推进会精神,通报了上半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截止6月30日,全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418套,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实物开工目标任务19420套的53.65%。其中,新开工廉租住房1842套,公共租赁住房5802套,经济适用住房1380套,限价商品房789套,棚户区改造605套;全市续建各类保障性住房73208套,基本建成10095套,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目标任务14600套的69.14%;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4000套,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目标任务4800套的83.33%;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386户,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目标任务2000户的69.30%;建立了覆盖6县的全市统一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与住建部的联网,与自治区住建厅的联网工作也在推进中,六县和市本级已使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统一平台开展业务。
魏凤君副市长对上半年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住房保障项目推进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完成,重点解决征地任务,如果哪个县区9月底没有完成保障房供地任务,将停止其他全部开发用地供地;要着力解决教师和卫生院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进展不理想的问题;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文件精神;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领会本次会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任务的完成。
周红波市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得到自治区和住建部的肯定,但也还存在征地拆迁困难、项目推进慢、配套跟不上等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全力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保障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能够起到保障民生、扩大内需、稳定房价的重要作用,是改善民生、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措施,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下半年要重点做好三点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城镇化和经济增长新的切入点,成立棚户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廉政建设问题,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加强领导,落实督查,保证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
(市住房局 班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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