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住房买卖经验的南宁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买房、办理住房贷款都需要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查询个人房屋登记信息,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煎熬的过程,因为办理业务的人太多,几分钟就能够办好的业务,往往要经历几十分钟甚至1-2个小时排队煎熬。甚至还会出现排不上号的情况。不过从今天起,您就不需要经历漫长的排队了!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办理业务排队难的问题,该中心在2014年到来之际,推出了网上查询个人房屋登记信息业务。市民坐在电脑前,轻点鼠标,就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到自己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了。
据了解,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开通的网上查询个人房屋登记信息业务,提供了两种查询方式,一是个人查询,二是开发企业代理查询。
有查询需要的市民或开发企业,从2014年1月1日起,只要登录南宁市房产档案服务部网上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cd.nnfcdj.com),便可查询个人名下房屋登记信息了。在进行网上查询时,个人或开发企业,可根据该中心《网上查档须知》、开发企业网上批量代查档工作流程,以及个人(家庭)名下房屋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工作流程相关提示进行操作。
从此,广大南宁市民即可在家轻松实现查档服务,免去出门排队等待之苦。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实行网上查询系统查询个人名下房屋登记信息,是中心继设点分流人群、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周末办公等措施后,推出的又一项重要便民举措,在分流查档人群,缓解园湖路和会展服务所查档大厅排队压力上发挥重要作用。今后,该中心还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想方设法为群众做好服务。
查询个人房屋登记信息,被人们称为查档。从今天起,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开通网上查档服务后,市民在家就可以轻松查档了。查档完成后,只要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的证明领取点,领取查档证明即可。当然,想让“查档之旅”轻松快捷,以下9大事项请您注意。
1.个人信息的填写要注意哪些?
提醒:在填写申请书时,请如实、仔细地填写,填写错误的信息将无法准确地提供查询。需注意户口簿是否有曾用名,身份证明号码是否曾发生变更,个人姓名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须在申请书上注明(以户口簿或派出所证明为准)。
2.如何区分“个人申请”和“家庭申请”?
提醒:个人申请是指以个人为家庭户申请,包括已成年未婚人士、已离婚无子女或子女归对方抚养的单身人士;家庭申请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或离婚单方和未成年子女。
需要注意的是,因购房、纳税、贷款、入学等需要查询的应以家庭户为单位申请。
3.如何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查档?
提醒: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查档,在查档完成后,可到业务办理点,由监护人提交被代理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被监护人和监护人身份证明代为办理。
4.个人或家庭办理查询的该如何领取查档证明?
提醒:申请查询个人名下房屋登记信息的,需本人到业务办理点领取查档证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需提供)、网上查档申请书(由查档工作人员现场打印,需申请人在表格签章处签名,收原件)。
申请查询家庭名下房屋登记信息的,需家庭成员一起到业务办理点领取查档证明(未成年子女不需到场),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网上查档申请书(由查档工作人员现场打印,需申请人在表格签章处签名,收原件),如只有夫妻一方到场,须出具夫妻另一方授权查询的家庭查档委托书(签字摁手印,收原件)。
5.由他人代理将如何办理查档业务?
提醒:由他人代理进行网上查档的,在领取查档证明时,如果是夫妻间委托查询的,需提供夫妻委托一方查询的家庭查档委托书(样板可在南宁市房产档案服务部网上查询系统下载);如果是申请人委托他人查询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及载明委托查询事项的公证委托书。
此外,如果是代理查询个人住房登记信息,还需要提供被查询人的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需提供)、网上查档申请书(由查档工作人员现场打印,需申请人在表格签章处签名,收原件)。
如果是代理查询家庭名下住房登记信息,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网上查档申请书(由查档工作人员现场打印,需申请人在表格签章处签名,收原件)。
6.购房人委托开发企业查询的该注意什么?
提醒:购房人委托开发企业统一查询的,由开发企业以家庭户为单位鉴证申请人的相关材料,通过网上批量查询端口扫描上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及申请人委托开发企业的授权查档委托书(样板下载)等。
同时,需开发企业经办人到业务办理点领取查档证明(不需取号,到批量窗口领取),并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网上批量查询清单(由开发企业自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
7.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需符合哪些规定?
提醒:(1)境内自然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军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应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自然人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5)华侨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居住国永久居留权证明(附中文译本);(6)外籍人士应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其所在国护照(附中文译本)。
8.继承人查询被继承人信息的领取证明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提醒:继承人查询被继承人信息的,需继承人到业务办理点领取查档证明,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9.可以到哪里领取查档证明?
提醒:领取查档证明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1楼(电话:0771-5620020)或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会展路5号路口右转进入(会展服务所电话:0771-2021086或2021231)。 |